【持续加强和完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生活性服务业30条”解读之二】

发布时间:2024-11-17 22:40

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生活知识# #家政服务#

  生活性服务业是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涉及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教育等诸多领域,具有多元互动性的服务形态和融合传导面广、价值增值链长等特征,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培育新业态和引领新模式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国家按照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提升规模、品质和效益的总体部署,从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等角度对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进行了政策设计,顺应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热切期待。《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当前我国生活性服务业良好发展态势和面临的突出发展问题,全方位提出了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生活性服务业所含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生活服务和品质生活服务补短升级的方向和路径,加强和完善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统筹设施、服务和要素,全面构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体系框架

  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的要求。《意见》将服务供给和场地设施补短板放在首要位置,涵盖土地、人才、资本、数据、价格等要素,涉及服务主体、人群、空间和机制,全面回应了民生所需。《意见》明确了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的方向和重点,体系化构建起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框架,描绘了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一张蓝图,具有综合性、引导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等特征,是指导未来我国生活性服务业繁荣发展的统领性文件。

  二、区分基本、普惠和品质,精准赋能生活性服务业供给和保障

  随着居民生活逐渐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落脚点转变为更加充足、优质、公平、可及、智慧、共享的公共服务,与之相对应,生活性服务业涉及到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生活服务和品质生活服务,《意见》对三类生活性服务的供给方向均予以明确,体现了政策导向的精准化。结合服务人口、半径和国家相关设施布局标准,根据我们前期测算,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还存在着设施不足和设施不达标的现象,需尽快补足缺口和改造提升。普惠性生活服务是近年来政策着力的重点方向之一,特别是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领域,设施场地、运营条件、服务标准、指导定价等问题亟待解决。品质生活服务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释放要素配置信号,代表着生活性服务业升级的方向。

  三、协同社会事业和产业,有效激发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活力

  生活性服务业既具有社会事业的属性,又具有产业的属性,是公共物品和市场产品的组合。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既包括公共服务相关领域的融合布局,又包括服务业态的融合创新,还包括公共服务与相关业态的融合互促。《意见》从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功能布局和推进服务业态融合创新,是对生活性服务业结构性融合协同发挥功能效率的有力阐释。以文化领域为例,近年来,诸多文化文物单位(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不断创新突破,通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也实现了文化和旅游等业态的融合,实实在在丰富了生活性服务业的内涵和业态创新需求,推动了生活性服务业提质量上水平,极大满足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充分体现了《意见》导向。

  四、突出城市、企业和社区,推动树立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品牌标杆

  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优质空间的建设和培育,《意见》从城市、企业和社区三个层面,以生活服务消费集聚区(街区、商圈等)、生活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为空间载体,优化生活性服务业布局和功能,这些高品质的空间载体能够极大发挥生活性服务带动作用,激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潜能。同时,在家政服务业等领域已经开展“领跑者”企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以养老、幼育、体育、家政服务等为重点培育示范性企业,推动各地在养老、幼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培育若干特色鲜明的服务品牌,进一步拓展了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和品牌建设的范围,对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树立高品质行业标杆和推动市场力量参与具有积极作用。

  五、优化支持政策和市场环境,营造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良好生态

  土地、人才、资金、价格等是制约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意见》结合部分地区仍存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紧张和普惠性生活服务场地安防条件受限、生活性服务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不足、基层金融扶持政策难以发挥效力、基础性公共服务定价标准缺失等突出问题,统筹各种政策渠道给出了具有针对性地解决路径和适度宽松安排。同时,《意见》提出了生活性服务业的数据要素开放和营商环境建设,致力于加强服务管理,跟踪发展实际,促进土地、人才、资金、价格等要素自由流动,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便利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度等,是培育和优化良好发展生态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按照《意见》的要求,建议各地因地适宜制定出台行动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数字化手段监测应用,积极参与建设高品质生活城市,推出“领跑者”企业和示范场景项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刘敏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中心 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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