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笔谈·哲学与生活

发布时间:2024-11-1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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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

圣地亚戈·扎巴拉

厄尼·勒坡尔

马修·斯通

编者按

西方哲学始终强调哲学与生活的密切关系,以各种方式致力于思考如何用哲学的方式处理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当代西方哲学家们更是把对现实生活的关注提高到本体论地位,突出了生活世界对哲学思考的基础性意义。为了及时反映当代西方哲学的最新发展,我们特别约请了三位中、西方哲学学者撰写文章,他们分别通过存在与事件、语义与语用、知识与信仰的关系,展现了当代哲学全面介入人类生活的独特视角,阐明了哲学思考与现代社会的密切联系。

知识与信仰

江 怡

1996年,著名法国哲学家德里达在《信仰与知识》中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今天还敢于毫无顾忌和胆怯地谈论“单数的”宗教吗?或者说,宗教回归是否就是把信念规定为“极端主义”、“完整主义”或“狂热”?这个问题引发了当代西方哲学家们对信仰的重新认识。2001年10月,在“9·11事件”一个月之后,著名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在德国书业和平奖颁奖仪式上的答词中明确指出,世俗化社会与宗教信仰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当今时代的突出问题,如何处理这个矛盾需要包括哲学家在内的思想者们深思。如今,“9·11事件”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但哲学家们对知识与信仰之间关系的讨论似乎才刚刚开始。

在当代英美哲学语境中,哲学家们对知识的讨论始终是一个热点问题。作为西方哲学重要传统之一,知识论在当代哲学中表现出明显的时代特征。知识问题与语言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人工智能、认知科学等不同领域中的前沿问题密切相关,了解这些前沿问题成为有建设性地讨论知识问题的前提条件。但知识的性质问题却始终困扰着哲学家。

柏拉图传统的知识定义自遭到盖蒂尔反题的挑战后,当代哲学家们主要形成了四种不同的辩护思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思路都是基于信仰或信念作为知识的可靠来源和根据。其一是基础主义,认为所有被证明为真的信念都将最终得到基础信念或预设的证明,而这些基础信念或预设并非是在证明而是在断定无需逻辑证明或经验证据的信仰。因此,基础主义明确试图依赖于信仰而解决知识定义中面临的无限后退问题(即对怀疑论的自我否定)。其二是一致主义,认为得到证明的真信念最终可以得到其自身的证明,因为信念系统本身是内在一致的,因此这个系统中的信念就构成了知识。这显然是以未经证明的信念系统取代未经证明的信念基础,但接受了一套信念系统,也就意味着把这个系统作为整个信仰加以接受了。显然,这种主张最终仍然是以信仰作为信念系统的标志。其三是可靠主义,认为得到证明的真信念不是由其他信念加以证明,而是由于使用了可靠的信念构成机制。然而,何谓可靠的信念或不可靠的信念,以及信念构成机制的可靠性又如何得到证明,这些问题导致了可靠主义必须诉诸于作为信念基础的信仰,作为可靠性的根据。其四是无限主义,认为从来就没有对知识的恰当证明,对信念本身的证明会直接导致怀疑论。但是,由于怀疑论对一切知识的否定应当导致怀疑论本身的自我否定,因此,无限主义只能通过对信仰的接受从而保留怀疑论的存在。此外,要同时放弃怀疑论并承认无限后退问题,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因而,要解决无限后退问题,无限主义就必须求助于其他的解决方案,其中主要方案正是依赖于信仰。由此可见,以上四种解决方案都是从信仰中获得知识性质的理解。

当代哲学家们对知识与信仰关系的解释,还取决于他们对信仰概念的进一步理解。许多哲学家从宗教意义上理解信仰,把宗教信仰解释为对某种宗教信条所接受的某些信念,这些信念是无需任何证据而相信为真的,或者是无需任何证明而得到确信的。也有哲学家把信仰解释为确定的信念,试图用可靠性和诚实性说明信仰的性质。无论对信仰概念作何解释,似乎所有哲学家都把信仰与信念联系起来,特别是宗教哲学家突出了两者的逻辑关联。然而,近年来,两者之间的明显区别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宗教哲学中,“信仰”往往被解释为接受了关于神、自然或宇宙特征的主张,而“信念”则是相信命题或陈述为真的心理状态。在认识论中,“信仰”被看作与知识的有效性无关,仅仅是我们接受理性真理的德性,但“信念”则是可以成为知识基础的命题或陈述。

美国哲学家尼尔森和费利普斯曾把维特根斯坦的宗教观点解释为一种信仰主义,认为宗教在逻辑上割裂了生活的其他方面,而且宗教概念和讨论根本上是自我指涉的。但这种观点受到了著名美国哲学家普兰廷加的基础主义的批评。根据基础主义的观点,我们的所有信念最终都依赖于根据信仰所接受的信念,这些信念被称作特别的基础信念。这种基础主义又被称作“改革认识论”,以美国哲学家普兰廷加、阿尔斯顿、沃特斯多夫和瑞恩等人为代表。他们认为,个人完全可以合理地信仰上帝,用于确信这一点的根据不仅来自演绎逻辑的证明,也可以来自外部的事实证据。据此,这种认识论也被称作“外在主义”或“证据主义”,这种主张主要依据我们对事实本身认识的有限性,运用数学的概率运算方法,得出基于信念的知识的有限性和基于基础信念的信仰的无限性的结论。他们诉诸于最好解释的推理,这种推理的策略是追求对事实解释的最佳选择,而不是追求可以得到事实确认的真理。

著名英国哲学家罗素曾在《宗教信仰会治愈我们的烦恼吗?》(1954)一文中指出,“哪里有证据,哪里就不会有人谈论信仰。我们不能把2+2=4或地球是圆的说成是信仰。只有在希望用情感代替证据的时候,我们才会谈论信仰。”以发表《自私的基因》而著名的英国进化生物学家道金斯提出了“文化基因”概念,认为每个文化中的个体都会对自身文化的复杂观念提出自己的解释,而各种不同解释中都必定包含某些共同的内容,正是这些内容使得解释者成为自身文化的复制者。道金斯在《科学是一种宗教吗?》一文中批评了通过特殊的信仰而使得所有信仰普遍化的做法,而这些特殊的信仰恰好是与科学证据直接冲突的。道金斯把信仰看作是没有证据的简单信念,是未经积极思考的过程。他认为,这种信仰活动只会蜕化我们对自然世界的理解,而使得人们完全根据个人的思想以及或许扭曲的知觉对自然作出判断。

由此可见,如何对待知识与信仰的关系,对我们仍然是一个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江怡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维特根斯坦:一种后哲学的文化》、《思想的镜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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