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湖”文明,你我同行

发布时间:2024-11-25 18:07

世界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生活知识# #旅游生活# #世界文化遗产#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汪星人”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生活伴侣。小区、公园甚至是商场等公共场所,“汪星人”总是如影随形。但部分自称为“铲屎官”的饲养员,却有点“名不符实”。不牵狗绳、任由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其他市民带来困扰。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自2022年5月1日施行以来

(点击以上图片了解详情)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在开展

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的同时

也加大了不文明养犬等

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日,禾山城管中队

开出了宠物随地便溺处罚

“全市第一单”

接下来,让我们以案为鉴

共同提高文明养犬的意识

犬只随地便溺处罚案例一

7月8日上午,禾山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钟宅新家园内某居民将饲养的宠物狗绑至路边,而宠物狗边上留存着一些排泄物,宠物狗的主人并未及时进行清理。炎热的天气导致排泄物散发着较大的异味。

执法人员询问周边居民

找到了宠物狗的主人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现场就文明养犬相关法律法规

对当事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并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对当事人现场处罚200元

法律依据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应携带养犬登记证、犬类免疫证,并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罚款。

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处罚

宠物狗主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

接受处罚并将排泄物清理干净

宠物狗主人表示

今后会加强对宠物犬的管理

做到文明养犬

犬只随地便溺处罚案例二

7月7日晚,殿前中队执法队员前往翔鹭花城小区开展夜间巡查工作。

执法队员沿小区道路一路前行,经过一段昏暗的小路时,发现前方有一名遛狗的女士站着不动,随行的小狗蹲在路旁草丛中,之后该女士牵着小狗继续前行。执法队员马上拦下该名女士,现场对小狗停留的地方进行检查,发现该处有新鲜粪便。

执法队员要求该名女士

出示小狗的养犬登记证

并指出犬只随地便溺的违法事实

该女士一开始对违法事实

以各种理由推脱狡辩

并称自己并非小狗主人

不愿意出示养犬登记证

执法队员将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宣传教育,告知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百元罚款。

在执法队员的耐心宣传教育下

该名女士面对自己的违规事实

最终承认了自身的错误

并联系犬只主人提供了养犬登记证

将草丛中的粪便清理干净

向执法队员保证今后一定文明养犬

不再出现此类违规行为

养犬,是您的权利

文明养犬,是您的义务

我们在此积极倡导

广大“铲屎官们”

自觉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理解

同时营造更为干净舒适的环境

现将湖里核酸采样点位、开放时间

通告如下

��

湖里头条升级服务

回复【核酸检测】获取湖里区核酸检测采样点位置及导航

回复【采样点人流量分布】一键查询核酸检测采样点人流量分布情况

回复【疫苗接种】获取每日新冠疫苗接种点开点情况

回复【就业服务】进入湖里区就业服务系统

回复【妇幼预约】获取湖里区妇幼保健院预约渠道

回复【随手拍】随时随地反馈城市管理问题

回复【网上办事】进入办事大厅

原标题:《守“湖”文明,你我同行 | 文明养犬需牢记,随地便溺不清理,罚!》

网址:守“湖”文明,你我同行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270848

相关内容

湖北发起“文明饮食守护健康”行动倡议书
【心理疏导】网络文明,你我同行
鸠江区湾里街道华强社区开展“守护文明 你我同行——节能低碳始于心 绿色发展践于行”志愿宣传活动
日常生活中的环保行动:你我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长丰(双凤)经开区梅冲湖社区:文明交规润童心,安全知识护童行
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
“心系你我、守护健康”急救健康普及活动举行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苏州漕湖:文明养犬进社区,“宠”爱有方不扰民
绿色出行宣传月丨低碳生活,你我同行!
瀛洲社区开展“低碳生活、你我同行”文明交通绿色出行活动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