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12日讯 “双11”前后,是冒充网购商家/平台客服/快递员、退款赔款诈骗犯罪的高发期,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群众的身份信息和网购信息,对网购群众实施精准诈骗,潜在受害人多,被骗可能性高。
济宁警方提醒
1、网络购物退款一般由买家自行发起。卖家主动联系声称可多倍退款或者高额赔偿的,就是诈骗。
2、退货退款在网购官方平台简单点击操作即可,货款会按照买家的支付方式原路退回。要求另外添加微信、QQ,离开官方平台进行私下交易操作的,就是诈骗。
3、以“刷流水”“验证资金”“提升额度”等理由,要求买家从网络平台贷款并转账的,就是诈骗。
4、以网购群众已开通“铂金会员卡”,需要收取每月500元的会员费,可以帮助联系转接“平台”或者“银行”取消的,就是诈骗。
5、向买家发送未知链接,要求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登录密码等个人重要信息的,就是诈骗。
6、手机短信验证码和取款支付密码一样重要,要求告知短信验证码的,就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