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9〕42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76号)要求,切实加快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2019年,肃州区和敦煌市2个试点城市,率先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并向全市推广实施。其他县(市)选择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学校、宾馆、商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2020年,各县(市、区)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氛围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1.完善收运网络。各县(市、区)要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投放、收运体系,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全面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切实加强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混合收运、随意倾倒、弃置垃圾现象。当前重点要加快推进废荧光灯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餐厨垃圾统一收运管理,餐饮单位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登记制度,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和泔水喂猪。
2.加快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科学环保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分类回收和废旧物资回收相结合的管理和运作模式。结合当地废弃物产生量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垃圾综合处理设施。
3.提高运行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政策规定,有效控制烟气中的酸性物质、二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
4.强化监督管理。加快研究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和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察制度,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力度。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减排量化指标,落实减排目标责任。
5.促进源头减量。通过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引导市民逐步养成爱护环境、勤俭节约的文明生活习惯。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源头减少白色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任务时限,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协作配合,全力突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市发改委要会同住建局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机关事务管理局要负责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做好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以及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态环境局要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及污染排放监管工作;商务局要做好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运营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学校和个人开展旧家电、衣物、书籍等生活用品的捐赠、交换以及其他资源循环利用活动。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激励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研究建立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推进机制和废品回收补贴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和企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和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宣传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形成有利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严格督查问责。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分年度制定推进落实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市政府上报本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抄送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市上将定期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网址: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3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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