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
2018-10-13 • 制度, 工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二次供水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物业大数据物管中心(处)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67号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2.2GB 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2.3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3术语
3.1二次供水:是指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
4管理规定
4.1物管中心(处)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次供水设施。 4.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确认并复印存档。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4.3当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的员工,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中心负责安排其他岗位工作。 4.4新建、扩建和改建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水箱(池)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验收,经检测并取得二次供水卫生合格证才能投入使用。 4.5物管中心(处)负责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水箱(池)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计划,经物管中心(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水箱(池)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或按地方法规要求执行。 4.6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水箱(池)清洗消毒和水样抽取工作。 4.7参加清洗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确认并复印存档。 4.8各公司可选聘持有《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许可证》的专业公司清洗水箱(池),并签订《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合同》。物管中心(处)要对清洗使用的药剂进行确认是否有国家或地方卫计委批准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备案或留存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等证据。 4.9水箱清洗工作属于有限空间作业范围,清洗前需对水箱采取通风和对水箱内气体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水箱内部进行作业。 4.10自行清洗水池的物管中心(处)要制定《二次供水水箱(池)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对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工器具准备等做出明确规定,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作业。 4.11因水池清洗需要停水,要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停水通告,告知被停水的用户。 4.12停水通告的内容应包括:a)停水的原因;
b)停水和恢复供水的时间;
c)请用户做好准备和敬请谅解的礼貌用语;
d)发布通告的时间。
4.13二次供水水池应加盖,上锁,透气,并在溢水口加装防虫网。 4.14卫生防疫站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原件由各物管中心(处)归档保管。 4.15外包给专业清洗公司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管清洗消毒水箱(池)全过程。 4.16如检测不合格时,应由工程管理部门重新安排清洗消毒。 4.17清洗消毒工作完成后,应填写《水箱(池)清洗消毒记录表》经主管审核后存档。©本文由 Kanwuye 整理后发布,旨在传播更多行业知识和资讯;如文章内容或图片涉及侵权,敬请联系本站进行删除。「看物业 kanwuye.com」让您从另一个视角更了解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