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8 04:56

向环保部门咨询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的政策和法规 #生活知识# #生活小知识# #环保生活窍门# #废旧电池回收#

各市(州)民政局:

为加强慈善活动监管,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提示》精神,省民政厅决定清理规范全省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近期,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

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规范管理废旧衣物回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增强联动,形成合力,提升水平,强化监督,推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明确规范范围

(一)界定公开募捐活动范围。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严格废旧衣物募捐管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要建立衣物募捐信息档案和查询平台,提供公众查询渠道,供查询捐赠衣物详细流向,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一)加强审查监管。

1.各地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以慈善募捐名义私自设箱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对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慈善募捐名义设置的募捐箱,应函告设置单位,要求限期拆除。

2.对与各级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此项活动的,对其募捐许可文件、活动方案、相关协议等程序性材料及募集财产使用情况等需公开的信息进行重新审查,重点检查备案编号是否真实、募捐活动时间是否超期、合作方式是否合法、合作协议是否合规、已募得衣物管理是否规范、是否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慈善款物使用是否合理、物资台帐是否准确、管理费用是否超标等,发现问题,要责令慈善组织立即终止活动。要对此前已募捐的款物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合作方侵占募得的旧衣物以及变卖获得的善款,要限期追缴。

3.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此项活动并在备案有效期的,各级民政部门要重新组织人员审查其募捐主体资格、募捐活动方案、备案情况以及募集财产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规、财务管理是否合法、募捐衣物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规、信息公开是否充分、款物台帐是否健全等,发现问题,应责令慈善组织停止活动,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非本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在本地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各地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审查活动合作内容,发现问题先责令停止活动并逐级上报。

(二)查处非法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法对涉嫌进行非法募捐活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进行查处,及时清理违法设置的衣物募捐箱。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协调网信办、宣传部等单位,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慈善公益广告的审查,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指导社会组织和公众理性向善、合法从善。

(四)规范信息公开。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慈善组织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废旧衣物募捐、变卖、捐赠等具体信息,要安排专人对废旧衣物募捐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五)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各地要公布废旧衣物募捐举报电话,省民政厅举报电话为:0851-86838973。各地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反馈举报信息处理情况。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各地清理规范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的有关工作任务于6月2日前全面完成,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省厅。

贵州省民政厅

2022年4月2日

网址: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的通知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409055

相关内容

民政部:警惕以废旧物回收为名的伪慈善活动
民政部提醒:警惕以旧衣物捐赠回收为名的假慈善
民政部提示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
海口出台旧衣物回收管理规定 旧衣物捐赠回收由慈善组织开展
警惕以旧衣物捐赠回收为名的假慈善
闽侯县民政局关于规范旧衣物捐赠回收管理工作的通告
慈善“脱钩”废旧衣物回收,是一种双赢
滁州市民政局发布通告 规范旧衣物捐赠回收
黄跃成:慈善“脱钩”废旧衣物回收,是一种双赢
昆明开展旧衣物回收活动 支持环保助力慈善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