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

发布时间:2024-12-18 04:30

绿色建筑内设有节水设施,如低流量水龙头。 #生活知识# #生活小知识# #环保生活窍门# #绿色建筑知识#

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促进建设项目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再生水、雨水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汕头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需要取用水的,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节水设施“三同时”)。节水设施的建设资金应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节水设施包括节水型用水器具、用水设备、用水计量设施以及再生水、雨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第三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第四条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造纸、纺织、有色金属等高耗水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包含节约用水的专题论证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建设项目用水对象概况;(二)项目的性质及是否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三)取水定额、用水规模、用水来源及可行性分析;(四)用水工艺水平与的分析比较;(五)用水设备、设施和用水计量设施的布局合理性分析;(六)节水设施及技术措施方案合理性分析;(七)节水效益分析(主要节水指标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八)评估结论及建议。第五条依法需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建设单位可将节约用水方案与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合并编制。第六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一)单位产品取水量应当符合《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民用建筑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二)用水器具及器材应当选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2014)以及其它国家行业节水标准的产品;(三)单体再生水利用设施应当按照《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和《城市再生水工程设施验收规范》(DB3702/T091-2006)等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第七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第八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项目中涉及用水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

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网址:汕头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506427

相关内容

汕头牛田洋特大桥北主塔封顶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节能环保措施
节水设备节电设备节能电机项目情况说明及投资建议.docx
城市公共交通项目节能节水措施
汕头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水果市场改造项目附近美容大全,水果市场改造项目周边美容配套
陕西康家庄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项目获备案
汕头固体废物再利用好项目
项目部驻地建设施工方案
潜山市智能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购及安装项目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