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迎来“国标”
远程医疗和家庭护理机器人,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生活知识# #生活感悟# #科技生活变迁# #科技与医疗#
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明确了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和门槛。
《通知》提出,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适宜居家提供的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提供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开展居家医疗服务所要求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家庭病床、巡诊等服务方式,重点是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将医疗服务由医疗机构内延伸至居家。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前应当对申请者进行首诊,结合本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对其疾病情况、身心状况、健康需求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具体服务内容方面,《通知》明确,诊疗服务包括健康评估、体格检查、药物治疗、诊疗操作等;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基础护理、专项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指导等;药学服务包括用药评估、用药指导等;安宁疗护服务包括症状控制、舒适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等;中医服务包括中医辨证论治、中医技术、健康指导等。原则上,以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为宜。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应派出在本机构注册或执业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而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应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方可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在对医务人员的具体要求中,《通知》明确,医师应当具备与所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相符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同时至少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和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控和有效应对风险。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时,应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等。
据了解,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人,占全人口数18.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达1.67亿人,占全人口数11.9%。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药学、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呈现庞大而刚性的需求。其中,部分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对居家医疗服务需求非常迫切。(首席记者姚常房 记者赵星月)
(责编:许心怡、崔元苑)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网址: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迎来“国标”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511451
相关内容
融资2亿美元,服务7万老人,居家医疗服务商HarmonyCares如何用“保险+服务”革新市场?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 发展居家医疗......国家卫健委推出便利老年人就医十项举措
推进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 提升医疗保险经办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六助,标准化服务让老年生活更美好 – 智慧养老云平台
哈市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享有“床边、身边、周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医疗上门,居家服务,“养老一张床”这样实现!详细申请指南来啦~
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
让老年人乐享智慧生活 中国迎来第12个“敬老月”
优质医疗服务直达家门
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