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宣普法】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围

发布时间:2024-12-20 04:32

隐私权是公民个人生活安宁和不愿公开信息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不受侵犯。 #生活知识# #社会生活# #公民权益#

四十载 再出发

民法典公益宣传片

喜迎国庆,普天同庆!国庆纪念日是近代民族国家的一种特征,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跟全国人民息息相关,它被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前段时间

多位知名艺人飞行里程积分被盗刷

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个人信息安全再次成为全网关注的焦点

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

如何防止个人的隐私信息泄露

一直是公众关注的话题

民法典对隐私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作出了明确规定

成为保障大数据时代

公民隐私权等重要人格权的立法基础

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充实了其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

隐私权是随着社会发展而提出来的一项人格权,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规定在民法分则中,将对自然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作为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在于,对于个体而言,无隐私无自由、无隐私无平等、无隐私亦无爱,尊重他人的隐私实际上就是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尊严,尊重他人生活的安宁和幸福。

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大到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小到各种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以及噪声、烟尘等环境污染等,都可以被认定为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和侵犯个人隐私。

互联网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与共享变得非常容易,科技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不断扩充隐私的内涵,同时新的隐私侵权行为方式和类型也会不断出现。

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一个具有纲领性的“明确”同意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明确个人信息主体(自然人)的权利——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还谈到了明确的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

所谓“明确”同意原则,比如说医院里在处理患者的个人健康信息时,医院作为信息处理者,如果没经患者本人同意,不能把原本用于诊疗的病历拿去做科学研究。例如,如果患者同意做某类研究,比如做糖尿病研究,医院就不能未经患者同意将其用于做精神分裂症的研究。处理其个人信息前征得患者的明确同意,体现了对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的尊重。

民法典对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的进一步完善

体现了人文关怀

也宣示着人格尊严的重要价值所在

来源:广东普法

原标题:《【宣宣普法】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围》

网址:【宣宣普法】民法典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保护范围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523458

相关内容

网络新时代 私人隐私保护生活安宁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道德与法律视域下隐私权保护研究
数据隐私保护:维护个人隐私权和数据安全的方法.pdf
便民生活圈焕新生,反走私普法宣传筑防线
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民法典宣传月
教你四招保护个人隐私数据安全
网络隐私安全防范措施.docx

随便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