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潮奢】行业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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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潮奢】行业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
2025-01-01 10:15:58电商运营团队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经营行为,现修订《【潮奢】行业管理规范》。
该规则已于2024年12月18日进行意见征集,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规则预计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2. 新增8.4.2已接入质检系统的商品相关履约相关,商家需按系统操作要求进行送检
本规范适用于经营“二手奢侈品”、“潮品鞋服(鉴真)”类目的商家及推广该类目商品的达人。
2.1.1 对于不同的类目,平台目前有不同的入驻要求,即定向准入或普通销售。
(1)普通销售:即开放招商,商家无需经过申请提报及平台评估,满足基础招商要求即可自主操作入驻。
(2)定向准入:指平台对一些特定品牌或类目商品,实行先接收商家入驻申请,并在审查许可后才许可其经营。若商家有意愿经营以上定向准入的商品,可通过定准线上入口申请:线上流程。
2.1.2 目前二手行业以下类目为定向准入类目,除下述表格中标明类目外,二手其他类目为普通销售类目(平台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商家可自主操作入驻:
经营意愿调研链接:二手奢侈品类目入驻意愿及能力调研(仅意向收集,不做回复) 2.2.2 对于二奢侈品类目,除应满足第三章节《资质要求》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备注:因二手商品具有天然的非标性,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台有权要求商家按照平台指定流程,将所经营的特定二手类目下商品(具体类目以商家后台显示为准)进行质量检测或查验。
商家应遵守系统配置逻辑,对商品按一定比例(如抽检、每单商品送检等)进行质量检测或查验。
如商家未按指定流程将商品送检的,平台有权对商家给予停业整顿、清退等处罚。
根据《电子商务开放平台店铺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平台有权根据相关协议及平台规则对商家的订单收取技术服务费用,相关内容及金额详见《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范》。
5.3.1 经营二手类目(包含二手奢侈品、二手3C数码、二手百货、潮品鞋服(鉴真))的店铺,不可同时经营其他非二手类目。
5.3.2 经营二手商品类目下任一一级类目的店铺,不可同时经营二手经营大类中其他一级类目。
5.3.3 经营二手奢侈品类目的店铺,请注意其下的「国产腕表」类目与二手奢侈品下的其他类目不可同时经营。
5.3.4 如商家未按照平台要求合规经营二手类目商品销售,平台有权对违规经营的类目进行撤销、删除、违规商品下架封禁等。
指已进入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领域,处于储备、使用或闲置状态,保持部分或者全部原有使用价值,未使用或使用的,经专业人员鉴定评估定级后,可进行二次销售的商品。
6.2.2 根据行业质检规则等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商家发布现有品牌库中未开放售卖的品牌(即商品发布时在品牌属性中不可勾选的品牌)。
6.2.3 针对二手箱包的养护/拆修/翻新商品,禁止出售以下商品类型:
*为必填项,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产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同时,标题中的成色必须与产品描中发布的成色定级标准统一,不得出现除成色定级标准以外的级别。
图片格式:png,jpg,jpeg 图片尺寸:至少600像素*600像素,建议上传1:1图片 图片大小:图片大小不超过1M 商家须如实描述商品的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实性,需在显著位置明确描述商品成色、瑕疵,以及包装、配件情况。具体规范如下(以下商品详情内容带*的模块必须展示):
商家发布和推广二手商品时,应保持商品成色等级定义与《【潮奢】行业管理规范》一致,并保持商品标题、商品主图/详情图、宣传推广话术的一致性。
二手商品由于已进入生活消费领域并处于使用或闲置状态,可能存在商品瑕疵、配件不全等天然特性,难以保留全部原有使用价值;或商品经过后置保养得以修复,但每件商品的状况不一,故在宣传推广环节需对商品信息充分展示,帮助消费者更好的了解商品特征。
充分展示商品部件的划痕、磨损、磕碰、褪色、掉漆、氧化、褶皱、污渍等瑕疵信息(为帮助消费者更好的认知商品,建议使用局部滤镜功能,还原商品真实状态);商品若存在后期保养换件、配件不全等情形,应予以充分说明。针对商品天然特性,例如高档皮革的维护保养方式等,应进行充分说明,帮助消费者更好的理解和使用商品。应如实、准确的宣传商品成色、瑕疵、尺码、配件是否齐全、外观、维修史等信息,并与商品属性、商品详情页的宣传内容保持一致;禁止向消费者做出不符合事实或无法兑现的承诺;不得使用最佳、第一、国家级、顶级等广告“禁用词” 。包括但不限于滥用极限用语、夸大对比、滥用权威性和资质类表述。详细可参考《「虚假宣传:使用广告禁用词」 实施细则》。 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品本身标注的商品执行标准(标注执行标准应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后续相关国家标准更新,商品质量则应符合新的执行标准。
二手商品在安全、环保、卫生、适用方面进行检查鉴定,品质达标才可再行销售。
SB/T 10398.2-2013 旧货品质鉴定 GB/T 33492-2017 旧货(二手货)市场经营管理规范 SB/T 10688-2012 二手货(旧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规范 SB/T 11179-2016 旧货市场交易规程 直播间/短视频讲解潮奢类商品时,需通过直播间背景板/口播/字幕/卖点文案/直播/短视频画面/管理员评论等场景,清晰展示或告知所售商品的关键参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商品成色、瑕疵、尺码、配件是否齐全、外观、维修史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商品关键参数信息的遮挡、模糊,瑕疵及尺码需在直播过程中做重点展示和讲解;如实描述相关检测报告,报告未显示内容不得描述为报告结论。
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不实、虚假、夸大描述商品信息,包括价格、商品成色、瑕疵、尺码、配件是否齐全、外观、维修史、包装等所售商品的各项参数信息,及获奖经历,需对商品的属性、商详页及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短视频、直播等)如实描述,并与商详页保持一致。违规将依据《「发布不当信息:款式/颜色等商品信息不一致】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推广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价格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原价、专柜价、吊牌价、市场价等参考价,不得虚假宣传价格福利,不得虚假宣称“底价”、“最低价”,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比价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其直播间推荐商品等,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误导消费者。违规将按照《「虚假宣传:价格虚假」违规细则》进行处罚。
直播间画面不得将外观相似的多品牌潮奢商品同时作为直播间背景或布景,或者讲解当前品牌时与其他品牌不当对比、宣传其他品牌等,可能误导消费者或造成混淆的行为。违规将按照「发布不当信息:品牌不一致」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推广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材质虚假宣传,包括商品材质和材质含量等信息,所宣传材质相关信息不得与商品详情页信息或实际商品不一致,或可能误导消费者或造成混淆的行为。违规将按照「虚假宣传:材质虚假」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不得发布含有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绕过平台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未接入的其他第三方平台信息、诱导私下交易内容。违规将按照「违规玩法:引导私下交易」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7.2.6 不得恶意贬低同类创作者、商家、商品进行不正当竞争
在任何形式推广中,不得宣传贬低同类创作者、商家、商品,例如在商品宣传过程中通过 “贬低” 一方 “夸赞”另一方,以达到宣传商品的目的。违规将按照「违规营销宣传:不正当竞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8.4.1 商家发货需遵守《商家发货行为管理规则》,针对恶意超卖造成缺货/无货的,订单赔付标准为: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10%,单笔赔付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高于1000元。
8.4.2 已接入质检系统的商品,商家需按系统操作要求进行送检。商家在后台操作送检、填写完物流单号后,如物流信息显示送检商品已被签收超过72小时,系统内无进一步质检或履约信息,订单赔付标准为:订单实际支付金额的5%,单笔赔付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100元。
七天无理由,指消费者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商家需遵守《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使用订金找货产品的商品,当消费者已支付尾款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针对“未使用”商品,商家必须选择“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使用订金找货产品的商品:消费者支付订金后2小时为冷静期,冷静期内消费者可随时发起退款;如已超过冷静期,消费者发起退款的,待找货时效到期后,尾款原路退回。 飞鸽是平台提供给消费者和商家的即时沟通工具,通过该工具,消费者可以联系商家,进行商品或服务咨询。商家在使用飞鸽和消费者沟通的过程中,需遵守《飞鸽服务使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10.1 【生效时间】本规范于2024年6月19日首次生效,于2024年xx月xx日最新修订生效。
10.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 若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
10.3 平台商家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网址:关于修订《【潮奢】行业管理规范》的公示通知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63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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