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生活费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2

理解劳动法关于工资和工时的规定 #生活常识# #法律知识#

问题:情况:2年前,因为上司的威逼利诱以及关爱有加,加上自己涉世未深,鬼迷心窍,然后发生多次关系,后上司不慎怀孕,并生下孩子,目前对方经常各种威胁以及烦扰,说要告知本人新工作的所有同事云云,家里人目前已经知晓,但因对方年龄大于本人十多岁,实在无非接受,因此希望咨询接下来该怎么办。未结婚,知道对方怀孕希望对方打掉,未果,即分离。如果只是玩一下,自然是不可能出事的,既然出事,不是设计好的陷阱,是什么呢,孩子是无辜的,抚养费我愿意出,但是对我来说,我的未来简直已经被毁了。 补充:本人的精神状况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和压力,虽然本人也有错,但确实也是属于被骗的性质。本人可以说数次差点寻死,因为觉得这辈子完了,因本人是独子,没人照顾父母,不得不坚持生活下去,本人已经咨询过香港的保险自杀也理赔,几次想买,被朋友拦住未买。 1、本人希望了解,如果是对方再次来骚扰我及家里人该如何采取相应措施,比如说以对方非法骚扰为理由诉诸公安局。 2、如果是对方起诉本人,打官司的话,本人承担抚养费,在深圳是什么样的水平,是否会被要求逐年递增,本人收入差不多平均一月有六千。但不稳定。 3、因为对方是以要么上户口,要么赔很多钱的心态,本人着实都无法答应,觉得诉诸法律才是更公平公证。 希望达到的结果:希望不要受到任何干扰,对小孩的抚养费在合理的范围内出,不见面,各自生活。是否完全不理会对方,等对方起诉,或者是自己起诉。

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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