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C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观点分析
A与B、C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苏0205民初3609号
原告:D,男,1987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无锡市崇安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A,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A,男,1966年8月3日出生,,汉族,住无锡市锡山区,
被告:A,女,1970年7月7日出生,,汉族,住无锡市锡山区,
原告A与被告B、C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2月21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A委托诉讼代理人B到庭参加诉讼,被告A、B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B、C立即支付货款243425元及该款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D、E支付F为财产保全担保支付的保函费,事实和理由:A与B素有业务往来,由A向B供应氧气和氩保气,至2015年5月20日,A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结欠辛超货款243425元,并口头承诺一周内付清全部货款,A与B系夫妻,上述欠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A应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二被告至今分文未付,故A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A、B未到庭答辩,
本院认为:A为证明其诉请事实向本院提供了对账单、结婚登记信息等证据,A、B未予质证,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本院对A主张的欠款事实及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事实依法予以确认,但双方未对货款的支付时间作出约定,故A主张自2015年5月28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并无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逾期付款利息应自A向本院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另外双方未对保函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负担作出约定,故A主张由B、C承担该费用并无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A、B应共同向辛超支付货款243425元及该款自2016年8月1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A、B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辛超支付货款243425元及该款自2016年8月12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辛超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950元,保全费176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诉讼费7310元,由A、B共同负担(C同意其预交诉讼费由D、E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回,A、B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应负担的诉讼费给付C),A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A
代理审判员 B赋
人民陪审员 C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D
网址:A与B、C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68030
相关内容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驳回对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法律与生活 期末综合测试(含答案) 2022
山西劳动纠纷律师
已知A、B点坐标分别为xA=118.13m,yA=922.12m;xB=151.45m,yB=976.36m;则坐标方位角αBA应为( )。A、-238°26′14″B、-56°26′14″C、56°26′14″D、238°26′14″
民法典实施后,婚恋财产纠纷处理的25个法律要点(2021)
个人宅基地申请书
4道小学数学题(填空)①12的因数有1、12、2、6、3、4,从这些因数中选出四个数组成一个比例是().②0.2:()=1/2=()÷10=()/32=()%.③a、b、c均为大于0的自然数,且a×7/5=b×4/5=c÷5/6,则a、
夜思 | “双十一”是否“买买买”,不妨先读一读这本书
北大招生题:如果质数a²+b²+c²=318,则a+b+c的和是多少
医疗纠纷可以法律援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