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万山天业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汞渣炉预处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2025-01-10 03:27

绿化项目需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生活技巧# #园艺绿化建议# #绿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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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山天业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汞渣炉预处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贵州万山经济开发区张家湾园区(汞化工和锰化工循环经济组团)

贵州万山天业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本项目为厂内技改,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不改变现有生产能力,新建酸泥预处理工序厂房及相应工程,修建50立方米存储池2个,修建40立方米废碱水存储池1个,新增10m3pp反应釜4套及压滤机3套,建设预处理车间,同时新增30m3盐酸储罐一个,其他各类配套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处置规模仍为12000t/a(其中HW49类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40t/a,HW29类含汞废物11760t/a,HW25类其他废物200t/a)。技改后全厂20种小类别,保留原有11种,本次新增9种。现有项目定员34人,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为三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生产线运行约300天。。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00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费用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污染治理,包括废气、废水、固废、噪声以及风险防范治理费用,估算约19.5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9.75%。

(一)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涉及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及装饰、验收、投入使用等。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洒水降尘、加强清扫控制扬尘,运送车辆应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确保无组织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项目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期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次技改项目需新建酸泥预处理车间,施工期间基础开挖挖方量较少,回用于场地土地平整,不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工程:生物质燃烧废气(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1级)经布袋除尘+碱洗脱硫后经30m高DA002(Φ0.4m)排气筒排放;石灰预处理工段废气:石灰预处理车间含汞废物预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水蒸气(少量汞蒸气),均由设置的集气管道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尾气净化系统(水喷淋塔处接入)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水蒸气含部分汞蒸气,仅适用于废气前段喷淋。蒸馏炉尾气(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经现有尾气净化系统(水喷淋+沥碱罐+氢氧化钠水冷却多级尾气处理装置+五级活性炭吸附+两级水喷淋+八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1总烟囱(H=15m,Φ=1.5m)排放。

本次技改:浸出废气(污染因子:HCl)经新增碱液喷淋洗涤系统(二级喷淋洗涤)处理后接入现有尾气净化系统同蒸馏炉尾气共同排放;蒸馏炉尾气(污染因子: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经现有尾气净化系统(水喷淋+沥碱罐+氢氧化钠水冷却多级尾气处理装置+五级活性炭吸附+多硫化钠净化+八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DA001总烟囱(H=15m,Φ=1.5m)排放。外拍废气中氯化氢、SO2、NOx、颗粒物、汞、镉、铅、砷、锑须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2-2019),氯化氢、SO2、NOx、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标准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现有工程:出渣工序设置在密闭的废渣暂存库内,减少粉尘溢出。蒸馏炉产生的固废炉渣经密闭管道输送至出渣间,经洒水喷淋降温降尘后暂存于废渣暂存库内。预处理后物料堆放库的铲运装料工序设置在密闭厂房内。

本次技改:冶炼车间的卸料、加料口处拟设置集气罩并配套设置密闭收尘设施收集粉尘减少粉尘溢出,降尘效率按99%,收集后的粉尘进入蒸馏炉。新增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

通过原料库密闭并设置覆盖,厂区道路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抑尘措施,粉状物料密闭输送,做好生产过程中的防遗撒和防散失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满足《汞及其化合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4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产废水主要为蒸馏炉尾气净化洗涤废水、洗硒废水、含汞酸泥预处理工段过滤液、碱洗塔废气净化废水、化验室废水、冷凝水、间接循环冷却废水、汞触媒预处理工段蒸发水。

含汞酸泥预处理废水全部回用于废汞触媒预处理用水。间接冷却废水在配套循环水池内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回用水;汞触媒预处理工段蒸发水经管道通入尾气净化系统喷淋塔喷淋,最后排放至污水处理站;其余生产废水全部排放至厂区污水处理站经“硫化沉淀+中和沉淀+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段。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厂区设1座容积4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其进行收集,位于厂区西北侧地势较低处,初期雨水可自流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防渗设计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储罐区、酸泥预处理车间、危废库、废渣暂存库、废触媒堆放库及预处理堆场、事故池、汞库房、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各循环水池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或参照GB18597执行;一般防渗区包括初期雨水收集池、材料库房和分析化验室等,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包括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区域,做一般地面硬化。

建设单位应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工作,随时了解地下水质量变化情况,该工作应贯穿整个运行周期。共设置4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分别为K1、K2跟踪监测井和S8、S9泉点,位于厂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目的是监测运营期项目区下游水质变化情况。监测因子pH值,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硒、总锑、总铊、氯化物(以Cl-计)等,监测周期为1次/年。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工业场地;在设备选型过程中,严格要求质量,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发声小的低噪声设备;在振动设备安装时,加装基础减振设施,机体与管道处安装软性接头,降低因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装置,并在风机的机壳、电动机、基础减振等部位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将风机包围在隔声罩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维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加强生产车间的隔声措施;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废物包括浸取渣、脱汞炉渣、含汞沉渣和污泥,危废废包装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生物质灰渣、汞炱残渣、废滤布、一般辅料包装物、维修保养废润滑油HW08(900-217-08)等。

含汞沉渣和污泥,汞炱残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直接会用于生产,不放置于危废间暂存。危废废包装物、废滤布、维修保养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化验室废液、浸取渣等分区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外处理。厂内设有危废库1座(460m2),内设废润滑油、化验废液暂存间(50m2),内设危废原料包装废物暂存间(50m2),浸取渣暂存间(50m2),粗硒暂存间(50m2),其余为原料堆存区域,危险废物收集分区暂存后并妥善委外处置。对于处置后产生的脱汞废渣,按危险废物管理,再根据浸出毒性、腐蚀性等要求检测判定其属性,若为危废,则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若为一般固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生物质灰渣暂存于灰渣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废渣暂存库的建设和管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废纸板等其他原料包装废物,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

6.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间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废气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废水收集设施的管理和检修工作,确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有效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有效处置,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废机油和检验废液污染土壤。加强环境管理,建筑物和围墙规范建设,禁止乱搭乱建,在排气筒旁设置广告牌等既可以进行遮挡,又可以更好的进行产品的宣传,加强厂区绿化,种植长青植物,以减小景观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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