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伴随而来的是生活垃圾的大量产生。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关键举措,对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了垃圾分类的规划与建设、分类投放标准、各类责任主体、推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全程覆盖等内容,确定分类标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稳步实现城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从2016年开始,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开始逐步到位,2016年完成3个小区分类试点工作,2017年20个,2018年50个,2019年120个,2020年完成134个新增小区,截至目前,江阴城区315个小区分类设施实现全覆盖。 (二)垃圾分类达标小区齐抓共管 2020年在澄江街道社区、物业和市场化公司的共同努力下,率先在无锡市完成25个江苏省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按上级要求,新增达标小区建设5个(加分项),均高分通过省住建厅第三方评价考核,分类小区达标率100%。城区小区累计市场化服务开展分类督导、指导居民分类投递39675人次,累计居民主动参与智能设施分类投递32446次,投递可回收物41.38吨,累计收集有害垃圾13.95吨。 (三)有机垃圾处理稳步进行 2020年度,城区15个餐厨有机垃圾就地式处理推广点、各镇街14个果蔬类有机垃圾处理推广点以及市政府、人民医院、西郊果蔬处理站点共32个站点正常运行,综合减量率达92.7%。有机垃圾处理稳步进行。 二、存在问题 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薄弱,仍需加大宣传 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广大居民只有积极参与才能从源头推进垃圾分类与处理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特别是《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看,垃圾分类处理主要还是靠政府投入来推动,由于受传统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比较淡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有限,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匮乏,部分居民尚未形成分类意识。居民依然是混装垃圾,或者只有部分分类(报纸、铁件等有人上门回收),绝大多数因为时间匆忙、感觉无意义等理由而对垃圾不予分类。 2、垃圾分类指导有待完善 针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每个小区尚未有专人进行日常指导、监督,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度难以保证,增加了二次分拣的工作量。小区智能垃圾箱使用率很低,大量智能垃圾箱的投入未起到相应的引导作用。一些小区智能垃圾箱内未摆放垃圾桶,智能垃圾箱成为摆设。 3、有机垃圾无偿收运处理,不利于源头减量 目前市区站点收运、处理未对有机垃圾产生方收取收运费、处理费,属于无偿服务,不利于源头减量,也加大了财政支出负担。 4、垃圾分类社会和政府部门推进合力有待提高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到专业管理,也涉及社会管理。既要提高末端处置能力,也要推进源头分类减量,需要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持续推进。目前,居民、政府、相关部门的认识、参与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推进力度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5、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涵盖生活垃圾源头控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与末端处理等过程,涉及到城乡建设、环保、财政、卫生、宣传、教育等诸多部门,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能力匮乏等问题。公用事业局肩负着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监督管理职责,面临机构、人员、设备不足,监管职能不足、环卫工人工资较低等诸多问题。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无论是从设施建设、收集管理,还是资源化利用,都亟需建立一整套激励与约束政策,特别是经济补偿政策。 6、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探讨垃圾减量化运行模式 目前政府既要为垃圾减量化前期设备投入,又要为后期运维投入,由于目前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财政负担较重。同时垃圾处理设备更新换代较快,无形中政府承担了贬值损失。 三、相关建议 1、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强化群众分类意识 充分发挥基层村(社区)作用,以传统宣传手段为基础,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如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将宣传册送至每户家庭、制定居民公约等等;利用好本辖区商场(市场)、宾馆、景点的地理优势,通过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设置温馨提示牌和标语的形式,让我市居民、外来游客时时处处感受到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重点推进未成年人垃圾分类意识的养成,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使垃圾分类知识成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的必修模块,使我市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正确的环保理念,掌握正确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群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宣传时间点尽量选择小区人流量大的时间段进行,门分楼道分批次,对居民进行宣传手册、智能设备积分卡的上门发放,并对积分卡的发放情况及时反馈;联合学校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的宣传活动,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动员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应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户外广告牌、电子广告屏、公交候车亭、公共汽车按照规定刊播、展示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公益广告。 合理利用政府资源,通过知识竞赛、志愿服务、公益演出、公益服务等形式,寓教于乐的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借助环保手袋、日历等居民经常会使用的轻便载体,将垃圾分类知识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渗透到居民日常生活中,逐步提高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指导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可以针对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在目前公众号中增设垃圾分类查询项目,或在小区分类设施附近设置具体分类目录展板,指导单位和个人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同时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导员队伍建设。其主要职责为指导、监督责任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改正,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 3、逐步建立计量收费的有机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的有机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具体办法可由市人民政府、物价局制定。取得的收益,可抵减部分运行处理费,一方面可以从源头减少有机垃圾的产生,另一方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 4、全民参与,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应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促进垃圾分类的政策体系,同时加快推进政策文件的制定和落实,奖惩并举、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5、强化政府指导协调,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机构,并设立固定的办公机构,加强政府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制定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由镇(街道)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职责,建立分类指导员队伍,指导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相关工作;村(社区)则负责宣传发动,引导村(居)民分类投放等日常工作。通过市、镇、村三级联动,扎实推进各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制定完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推进计划、考核奖惩机制。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一步落实部门、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主体责任,在本单位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上,督促下属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管理对象(如小区物业、宾馆、饭店、商场等)做好此项工作,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并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将结果运用于年度测评、行业测评。 6、多模式并举,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 积极探索市场化建设模式,在垃圾分类和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环节引导社会和民间资本建设和参与运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政府管理形成合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购买市场化服务的方式取得预期效果的可行性。 7、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探索手机客户端技术应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网上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鼓励市民通过客户端下载、登记的方式成为中心会员。强化服务中心功能,创建兑换积分消费、垃圾回收预约、清扫保洁等功能,进一步方便市民使用;同时,根据服务中心会员数据库,探索数据库信息与市民卡、银行、连锁商店等第三方之间的对接,让用户通过可回收垃圾兑换的积分折现直接转入市民卡、银行卡或直接用于消费,使兑换积分拥有更加广泛的用途,提升广大用户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仅需要政府层面的全力以赴,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为此,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坚持倡导和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理念,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加快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打赢垃圾处置能力提升战,为建设江阴创造优美环境。
答复内容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感谢你们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落实垃圾分类江苏省、无锡市考核管理要求,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近2016-2020年的系统性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分类收运体系已日臻完善。
一、基本情况
一是全量处置各种分类垃圾。江阴全域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处置终端能力充足,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全量处置。今年以来,共处置生活垃圾32.56万吨,日均2048.1吨;共处置有机废弃物2.26万吨,日均141.3吨。已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部分镇街已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是全面开展“三定一督”模式试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分类督导(简称“三定一督”)是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体现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市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模式,并列入各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澄江街道20个三定一督小区项目实施经费已到位,正在进入招标程序。新桥镇、高新区已完成5个“三定一督”小区。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完成垃圾分类小区315个,城区分类小区设施覆盖率100%;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数量3108个(主次干道两侧设置的果壳箱)。城区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其中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覆盖小区140个,占比达44.4%。
三是全力营造全民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分类普法宣传、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比等系列活动;持续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扩大队伍,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游戏互动、人人参与,寓教于乐,指导市民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坚持入户宣传,利用好小区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做到宣传到户全覆盖,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与媒体合作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用好“鮰鮰、鲥鲥、豚豚、叨叨”四分类吉祥物,寓教于乐。目前已开展各类活动2952场。城区小区主要出入口均设置有信息公示牌,设置管理和监督投诉电话、上门回收电话等信息。小区居民均可通过预约上门、智能箱投递、定时回收等方式,将家中的可回收物实现积分兑换物品。
二、依法分类
2019年9月1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上法律或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处罚内容,标志着我市进入依法分类时代。
按照《条例》、《固废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打算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作,真抓实干,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人人都是运动员,不仅要靠政府进行宣传引导,更需要每位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身体力行,才能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一)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有每个人在源头分开投放才能真正有效果。目前,我市分类收运设施、分类处理终端已基本建成,就等市民来分类投放。现在短板最关键的环节在于最前端分类投放,这是一个涉及所有居民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千家万户真正分、真正投了,每个人分到位了,垃圾分类的整个链条才能真正形成。作为江阴市民,需要做到真正从我做起,亲身参与,在家先分起来。无论后端的收集运输处置能否做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坚持在家分好,养成“随手分、按桶扔”的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养成垃圾分类的“强迫症”开始做起。
(二)政府推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有序推进依法分类,充分发挥市垃圾分类领导机构的高位协调作用,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履责,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引领、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加强小区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并根据我市情况,进一步完善智能化设施,加强数字化管理;推动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上下功夫,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方式,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执法保障。其他城市如上海、苏州、深圳、无锡等地,并落实了对不履行分类职责,乱投放行为的单位、商家、物业、个人的处罚。据报道,上海自2019年7月1日强制垃圾分类以来,仅仅7月至12月半年时间,已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5546起。常熟市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6月1日实行当天,对个人和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43份,开具20张处罚决定书。我市自《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9月1日实行以来,还未有一起处罚案例,在执法保障上仍需加强。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9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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