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1.04.204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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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松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推动民办幼儿园配置营养师建议》(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04.204号委员提案)收悉,经与市卫健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出“每个幼儿园必须配置有营养师,定期对幼儿园老师及学生家长进行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提议
按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教师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师〔2013〕1号)和自治区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6号)规定,未要求幼儿园配备营养师。因此要求“每个幼儿园必须配置有营养师”目前尚无政策依据。
但是,一直以来,我市各幼儿园通过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家园(家长与幼儿园)膳食实践课、家园QQ群、微信群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幼儿园老师及幼儿家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提高幼儿园老师及幼儿家长营养健康知识水平,从而提升幼儿营养健康水平。
二、关于提出“开展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的提议
我市自2009年7月开始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至2018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15 元逐步提高至55元,服务项目从9类22项扩大到14类47项。其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作为项目之一。通过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管理,实现对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心理行为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等情况进行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后诊疗结果。2018年我市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72.4万人,儿童健康管理率93.7%,0-6岁儿童健康管理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提高。
三、关于提出“开展饮用水、食品含碘量状况调查,定期开展碘营养监测,结合区域人群碘营养状况,实施精准补碘,注意其他微量元素摄入”的提议
近年来碘相关营养监测纳入自治区的重点地方病监测。我市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的监测方案开展相关监测工作,由各城区卫健局组织辖区疾控开展采送样,市疾控中心检测。
(一)水碘监测:2017年,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作,共采集居民饮用水水样2426份,水碘中位数为4.50μg/L。
(二)碘盐监测:2018年,全市共采集居民使用中食盐3976份并进行检测,其中非碘盐23份,合格碘盐3812份,碘盐覆盖率为99.42%,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5.88%。达到国家碘缺乏病消除的标准。
(三)碘营养监测:2018年,对全市共2404名8-10岁儿童进行调查,进行甲状腺B超检测397名,结果显示甲状腺肿大率为0,尿碘中位数为192.8μg/L,碘营养适宜。
四、关于提出“采取控制食盐、食用油和添加糖使用量和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烹饪模式”的提议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中是重点干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糖、油、盐工作,但此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由于专项资金缺乏,大部分县区没有实质性进展。为幼儿园配置专兼职营养师,对幼儿园的糖、盐、油使用进行管理的建议很好。接下来,我们将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对托幼机构的糖、油、盐使用进行宣传和干预。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开展,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对管理中发现的营养问题进一步开展指导、干预等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加强宣传,指导家校参与学生健康管理。
一是各幼儿园根据卫健部门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幼儿科学营养用餐。有条件的幼儿园每周公布供餐的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二是各幼儿园加强幼儿家长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各幼儿园、幼儿家长注意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幼儿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幼儿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幼儿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碘营养相关监测。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9﹞21号)要求,市卫健委将加强碘缺乏病的监测工作。
(四)争取财政部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有针对性的开展幼儿园碘缺乏病相关监测工作。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指导。
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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