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层面儿童友好理念的内涵与实践
1989年,联合国发布《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的权利划分为生存权和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2015年提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倡导建设包容、安全、有抵御灾害能力和可持续的城市与社区。2016年提出《新城市议程》,要求提供普遍且可获得的城市空间、基础设施和服务。
为将儿童权利贯彻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中,2018年5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对应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提出保障权利的规划措施:提供儿童成长发育所需的食物和营养;通过用地和住宅规划,保障儿童的生活空间;提供安全的水、环境卫生设施、废弃物循环利用系统及能源;提供安全和可靠的信息和通信服务;通过配备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儿童生活技能;为儿童提供室外公共活动和交往空间;提供儿童可独自出行的安全交通系统。
国家层面儿童友好理念的政策与要求
202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友好纲要(2021-2030)》(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七个方面的儿童发展目标和策略。
在儿童与环境领域,提出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各方面。倡导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制定相关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
在《纲要》指导下,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重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实施手册》,展示了建设的典型案例。
儿童友好六大理念
社会政策友好
聚焦生育、养育、教育等儿童全链条需求,在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规划城市建设中,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
公共服务友好
立足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普惠共享、优质均衡。
权利保障友好
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织密兜牢儿童社会保障网。
成长空间友好
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发展环境友好
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
产业友好
利用儿童及家庭对教育、健康、文化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积极营造宜游、宜学、宜乐的良好环境,从衣、食、住、行、学、医、养、服各个场景入手,助传统产业升级,形成儿童友好的产业生态。
原标题:《儿童友好│儿童友好内涵、政策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