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区教体中心:度假区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18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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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

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至每位任课教师。

三、任课教师授课前先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缺席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四、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对特异体质学生要做好关注和安排。

五、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及时上报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六、上课期间,教师不准随便擅自离开课堂,造成空岗现象。

七、对学生全面负责,严格要求耐心引导,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对学生安全负责,无论室内外课,都要按教材大纲上,注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九、责任追究

对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追责,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学校年度考核从总分中扣减总分10%。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体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合格档。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 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 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五、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 、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 、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 、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 、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纠正或制止。  

6 、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现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现象。 

六、 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 、迅速通知班主任(相关领导)和学校领导,。 

2 、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 、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 、 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5 、 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2、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3、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4、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公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

不得随意移动。

5、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6、爱护仪器设备,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环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7、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8、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

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二、实验室管理守则

1、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2、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3、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5、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2、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3、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

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4、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5、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

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6、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

外兴趣小组活动。

7、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

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

用状态。

8、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

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

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

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并科学规范管理。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并报学校审批购臵,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编制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情况安排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排列整齐。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并定期维护消防设备、电器线路。

六、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仪器设备的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归还时要及时清点、清理、检测、归位。发现残缺、损坏要照价赔偿。仪器设备应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

七、严格按照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八、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在年末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

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3、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4、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5、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6、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7、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8、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9、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10、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证,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二、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三、严禁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

四、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五、严禁采购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六、严格食品验收制度末经验收人员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入食堂加工。

七、采购肉类(含制成品)和奶制品等有相对固定采购渠道的,要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保证食品质量,明确供货责任。

八、食品采购要根据菜单安排,做到及时、保质、保量,不影响食堂加工制作。

食堂饭菜留样制度

一、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检查情兄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二、学生用餐每餐前或餐后,取每样食品150-200克样品留存。

三、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四、食品样品留存时间必须保证48小时。食品样品必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食品样品留存不得和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又污染。

五、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留存食品不得混入学生用餐食品中。

六、学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度假区实验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学校建立随车员制度,每车上有一名随车照管员,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秩序和安全。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2)不疲劳驾驶。(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8)接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①无照驾驶。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3)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学校及管理部门报告。

5、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如有家长有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书,经学校同意方可更改。

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6、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弃在停车场上。

(2)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7、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每天抽适当时机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3)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5)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6)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校舍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

校舍是搞好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学校全面安全进行检查、检验,并认真填写《实验小学安全排查整改记录表》。

2、检查重点:

(1)学校安全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完善。

(2) 校门门锁、围墙情况。

(3)校园危房、门窗、通道管理情况。

(4)师生集体活动场所有无危险。

(5)学生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制。

(6)师生食堂的“三证”、防火、防毒管理情况。

(7)学校实验室危险物品、药品的安全保管情况。

(8)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情况。

(9)学校钱财、仪器设备、防盗设施情况。

(10)输电线路的安全情况。

(11)厕所设施安全情况。

(12)月内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13)安全教育是否有讲座、读本。

(14)安全宣传栏的开展情况。

(15)其他与安全相关的情况。

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4、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5、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

6、学校在校内护栏、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7、由总务主任负责校舍的管理和维修。

8、对已鉴定危房要停止使用,并定期检查,进行旬报,发现新增危房必须马上停止使用和上报。

度假区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区社发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

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子刚(校长)

   副组长:宋培忠(副校长)王玉法(副校长)张丽(副校长)

   成员:展斌(总务主任)、王博(办公室主任)、吴长青(政教主任)李 莎(教务主任)  邴童(德育主任) 郑华昌(会计)李玉路(餐饮科主任)王成新(电教中心主任) 各年级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博兼任办公室主任。

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

2、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

4、保障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加强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管理。

5、组建兼职消防队伍,开展常用灭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险情,按《学校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实施抢救和救援。

8、发生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

1、加强消防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学习宣传。学校少先队负责组织每期至少两次相关宣教活动,通过影视、板报,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师生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了解应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做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加强兼职消防队伍技能训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期一次的相关学习培训,争取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掌握预防火灾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技能。

3、加强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检查。学校值日人员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学校总务处在期末和期初以及重大节假日前均应组织全面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强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总务处要根据实际需要,保障消防用水充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正常有效,保证疏散通道不堵塞、不被占用;及时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任务,做到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不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规范装饰装修过程管理;强化用电线路、器材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禁止超负荷供、用电,禁止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规范煤气管道巡检,发现泄露,速关阀门并通知专业部门维修。

5、加强校园防火安全行为规范管理。全校师生应做到不玩火,不乱扔烟头和火种,不损坏、圈占或遮压消防设备设施,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危害消防安全行为,及时向老师或相关人员举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相关处室和人员处理;发现火警、火灾险情,迅速按规定拨打119报警电话;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消防标志;火灾袭来迅速自救逃生。

四、其他规定

1、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警、火灾。

2、学校发生火警、火灾,相关人员必须按通知迅速赶到现场,启动应急预案,不按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者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若触犯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罚。

五、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

附:

学校消防队成员及职责

一、 成员

队长:吴长青

队员:孙雷 夏德庆  李玉路  展斌  吕林  王成新  王博 李睿  

赵邦坤 郑德博

二、职责

1、学校消防队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总务处领导下开展工作。

2、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4、进行灭火培训,掌握灭火技能。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要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生产过程中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加强和担负学校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任务。

6、管理和维护好消防器材、设备。

7、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投入扑救工作。

8、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防火工作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护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体系。

一、应急救援体系

(一)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子刚

副组长:宋培忠  王玉法  张丽

成 员:中层及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救援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组成。

(1)、办公室

主 任:王玉法

成 员:王成新

(2)、救援行动组

组 长:宋培忠

成 员:吴长青李玉路  赵邦坤 郑德博

(3)、疏散引导组

组 长:张丽

成 员:李莎  郝秀君 夏德庆

(4)、安全防护组

组 长:王玉法

成 员:展斌 李睿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邴童

成 员:吕林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宋培忠

成 员:郑华昌

(二)各小组主要职责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遇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置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决策;

(2)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援;

(3)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4)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3)指挥水电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4、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5、安全防护组的主要职责

(1)安全防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2)认真清点、看护疏散物资,并做好记录。

6、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

(1)对伤轻者进行现场处置;

(2)组织运送重伤员到附近医疗单位救治;

(3)指导学生开展自救。

7、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形成事故调查书面报告;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责任认定工作。

三、紧急救援原则

若学校发生轻微级以上事故,如教学楼、学生宿含或教职工居民楼等发生火灾,在及时补救,及时处理,及时报警的同时,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救援疏散岗位和路线

1、当灾情发生,实施紧急疏散时,疏散指挥部全体人员必须迅速到位,指挥师生疏散到操场。

①疏散引导组直接负责人员疏散的组织指挥工作。

②领导小组其它成员负责校园秩序的维护管理。

③总务处负责医疗、后勤保障的组织协调。

④总务处负责校门或其它通道秩序的组织协调;各年级主任负责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宿含等楼道秩序的组织协调;负责校门的疏通工作。

⑤教导处应集中学生清点人数。

⑥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疏散秩序管理

⑦其它教职工协助进行学生疏散秩序管理

每学年学校根据聘任岗位人员安排情况,将上述岗位人员安排落实到人。

2、实施紧急疏散时,要做到有序疏散,原则上按先楼上到楼下,先内到外,距火场(火源)先近后远的秩序进行疏散。

3、学校教学楼各层东、西方二个楼梯通道疏散。

五、岗位要求

1、各级人员必须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一旦发生火灾,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2、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指挥。必须坚守到确认学生已全部疏散完毕才可按要求转移到下一岗位。

3、未经允许不到岗位或擅自离岗,按学校和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六、应急救援保障

1、事故发生时,总务处应根据情况,组织提供疏散所需的各种物资,保证疏散任务完成。

2、事故发生时,若已有伤员,及时处置,并根据情况,报告急救中心。(电话:120)

3、事故发生时,所有办公室电话一律开启,所有人员手机一律开启,保证通讯指挥畅通。

七、未尽事宜,据现场情况而定。

八、各教学点负责人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包责任制度

为落实度假区教体局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校长负责,检查,督促。

 2、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处室消防安全由该处室负责人负责;教师办公室消防安全由该办公室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③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工人负责。

④微机室、图书室由总务处负责。

⑤仪器室由仪器室保管员负责。

⑥教学楼教师消防安全由教务处和政教处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办公室主任负责。

⑧值日人员应检查当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隐患并做记录。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 第28号令,结合区社发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学校、处室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学校校长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长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部署和协调,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校内各处室的行政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对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作出决策的机构。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全面履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对校内各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校内各处室应接受安全办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应当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因未尽职责,造成火灾事故和损失的,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的有关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第五条  对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校内处室,学校对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之一的: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全面掌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       

2.积极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召集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认真传达、布置落实到全体师生员工;       

3.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整改火险隐患;       

6.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办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等活动;       

9.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校内各处室(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违反消防法规定,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3.埋压、撞击造成消火栓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员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火灾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反映火灾情况、推卸责任的。       

(三)学校消防职能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整改的;       

2.利用职务之便,为使用单位购买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条  违反国家消防法规或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停止有关活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一)装饰工程项目未经校安全办备案,未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       

(四)组织集体活动,活动场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不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五)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线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     

第七条  因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灾事故的,该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先停职检查,待事故原因查实后,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律处分,有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冒险作业的;未及时发现重大火险隐患的;对责令整改的隐患不予组织及时整改的;       

(二)防火重点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静电、雷击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违反禁令,在校园内流动吸烟、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侥幸或疏忽大意行为而造成的。      

第八条  若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停职检查,取消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并取消年度考核奖。由公安消防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清事故引发原因,依法追究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学校给予其党政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网址:度假区教体中心:度假区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87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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