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2024年度节能监察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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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2024年度节能监察服务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4-06-13 16:26 来源: 区发展改革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节能监察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区节能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节能监察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征集情况
拟通过公开征集、评审,优选出1家具备节能咨询评估服务能力的机构从事丰台区2024年度节能监察工作。
(二)服务内容
1.节能监察事项主要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提交情况及审核情况专项监察、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专项监察、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项监察及节能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等。委托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节能咨询服务、现场踏勘调查、编制专项节能监察报告、整理节能监察法律文书等。节能监察报告将作为我委节能监察处理结果的重要依据。
(三)服务期限
2024年6月-2024年12月
(四)时间要求
在基础资料齐备的基础上,节能监察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五)经费限额
节能监察每个项目0.6万元;每个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项监察服务费为 1.5万元;每个节能服务机构监察为0.6万元,以上三项服务实际金额以实施期限内开展评审及节能监察的具体项目数量计算。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提供节能咨询评估服务能力的机构;
2.近3年完成节能监察报告不少于10个;
3.具备与所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业绩、人员和装备,近3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9日
(三)报名材料
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年检证明;
2.近3年完成节能监察报告相关证明材料;
3.近3年内无履约纠纷、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接收材料时间: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制作成电子版,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并扫描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engtaijienen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1.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3656525
网址: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2024年度节能监察服务机构的公告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88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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