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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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淄事管发〔2023〕13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根据部署,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7月10日至16日,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做好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经验成效,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反对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技术应用等重点内容。
二、具体活动安排
(一)现场活动
宣传周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张店区政务中心、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各机关食堂等公共机构活动场所举办一系列现场活动,请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1.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0日上午,在张店区政务中心广场举办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现场体验活动,开展新能源汽车展览试驾、太阳能光伏项目观摩、垃圾分类体验等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节能市集,绿色兑换”活动。7月11日至13日分别在市直机关第一、第二综合楼大厅举办现场节能体验活动,设置节能市集。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可携带报纸、书本、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到活动现场兑换各类循环再生、绿色低碳日用品,或现场参与知识竞答活动赢取低碳产品。
3.“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现场体验活动。7月11日至13日分别在市直机关第一、第二综合楼大厅举办垃圾分类现场体验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鼓励干部职工亲身体验和参与垃圾分类,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好习惯。
4.“厉行勤俭节约,光盘兑换好礼”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午餐时间段,部分市直机关食堂同步开展光盘兑换活动(由各食堂自行安排时间,请随时关注),在相关活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凭当日“光盘”餐盘可兑换精美甜点或水果一份。
(二)线上活动
1.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风采展。节能宣传周期间以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为单位,围绕“示范创建、制止餐饮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化改造”5个主题,集中展示各区县公共机构管理部门在节能降碳方面的有益探索和经验做法。
2.“‘绿’动淄博·‘碳’路未来”节能知识竞赛。7月10日—7月16日,开启线上绿色低碳节能知识竞赛,普及和宣传国家和省市节能降碳、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相关政策和应知应会知识,促进干部职工养成绿色、文明、健康、节约的良好习惯,为提升淄博城市品质贡献力量。
3.其他活动。7月10日上午,组织观看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新华网全程直播;7月12日,组织观看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7月13日上午,组织观看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活动。相关活动将在国管局、中国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等进行,请及时关注收看。
三、各级公共机构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一)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低碳日当天,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应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停开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汽车,践行“135”绿色低碳出行(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二)宣传倡议活动。各级公共机构通过印制发放节能宣传画、提示标识、宣传手册、倡议书等宣传资料,通过横幅、电子屏、宣传栏、提示卡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节能降耗氛围。各级公共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线上讲座、徒步走、健康骑行、知识竞赛、作品征集、新技术推广、志愿者行动等宣传活动。
(三)示范创建活动。1.继续开展2023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全市县级以上尚未完成节约型创建的党政机关,按照创建方案要求,继续开展2023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已创成节约型机关的单位要进一步改进提升,巩固创建成果,在节能增效和厉行节约中做表率。2.积极参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节水型机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节水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
(二)做好宣传推介。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丰富宣传手段,采取线上为主、线上和线下协同推进的方式组织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集中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影响。国管局将在新华网客户端开通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新媒体平台,我市已开通相关账号,相关经验做法将在新华网上同步宣传,请各级公共机构积极投稿,宣传正面典型。投稿邮箱:sjgswjjnk@zb.shandong.cn。
(三)总结经验做法。请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20日前将本部门(单位)、本地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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