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障碍、严重心理障碍的评估与诊断

发布时间:2024-11-28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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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引自姜乾金:《医学心理学-理论、方法与临床》,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第5章第2节心理诊断,也是《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三步曲”工作范式》内容之一。这里的“心理诊断”为心理教育、心理指导、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点开浏览)等“心理干预”做准备。

一、心理评估的方法

(一)观察法

是临床心理评估的最基本手段之一。顾名思义是通过对患者或来访者的心理行为表现作科学的观察和评价。

(二)调查法

通过晤谈、访问、座谈或问卷等方式获得资料,对有关心理现象加以分析并做出评价。

1.晤谈法

是临床心理评估的最基本手段之一。晤谈法的效果取决于问题的性质和医生本身的晤谈技巧。

2.访问或座谈法 

访问或座谈也是重要的调查手段。通过访问或座谈可以从较大范围内获取有关资料,以作分析依据。例如,冠心病康复期的心理行为问题可以采用定期访问或与家属座谈的方式进行分析和判定。

3.问卷法 

使用事先设计的调查表或问卷,供被调查者填写,然后收集问卷,对其内容逐条进行分析。问卷调查的质量取决于医生事先对所要调查的问题性质、内容、目的和要求的明确程度,也决定于问卷内容设计的技巧性以及被试的合作程度。例如,问卷中的问题是否反映了所要了解的问题的实质,设问的策略是否恰当,对回答的要求是否一致,以及内容是否会引起被调查者的顾虑等。

(三)实验法

部分心理现象可以通过实验手段加以客观地记录,例如某些感知觉水平、操作能力和反应速度等的检测。但是,临床上能通过实验来做定量分析的心理变量并不多。

(四)心理测验法

测验法是医学心理学临床评估的一类有效定量手段。

二、心理诊断的指标

 (一)知情意活动的协调性

心理诊断的第一个要件是知、情、意活动是否协调和统一。对心理活动的判断,可以从最基本的各种心理想象是否正常,再延伸到心理活动过程三者之间是否协调。

1.心理现象的正常与偏离 

这是判断心理健康与疾病、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基础指标。包括:认知过程的感知觉、记忆、思维、想象、注意等心理功能是否正常;情感过程的情绪、情感反应是否正常;需要、动机、意志行为和抗挫折能力方面是否正常。这里涉及精神病学症状学内容,本书不做深入介绍。但需要指出,感知觉障碍中的幻觉和思维障碍中的妄想,是所有临床医学工作者必须熟悉掌握的病理性心理现象。

2.心理过程的正常与偏离 

即认知、情感和意志行为的过程是否偏离。这里的重点是认知过程。一个人的整体认知信息加工过程决定其对事物的认识,故临床上需要判断信息加工过程是否偏离。

例如,一位抑郁症来访者通过对现实的、记忆的、个人的、环境的各种信息的综合加工和判断过程,得出了完全与众不同的认识结论——自己可悲或环境黑暗。这个信息加工过程在细节上看似乎很“严密”和“标准化”,但整体上其认知加工过程是“偏离”的或“歪曲”的。

3.“知情意”整体协调和统一 

知情意是否协调与统一,是判断心理健康与疾病、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重要指标。

例如,面对地震中亲人惨亡的现场,一个人表现出认知上的消极,情绪上的痛苦和行为上的捶胸顿足,虽然这时的心理状态消极但其知、情、意活动之间是协调和一致的,与现实环境也是统一的。如果此人明知事故已经发生却兴高采烈,或者虽极度悲伤却漫无目的地满山奔跑或者手舞足蹈,我们都可以认为其知情意的协调性和统一性遭到破坏。

可见,某些心理现象的偏离,不一定就意味着知情意协调性的整体破坏,例如轻度抑郁者的情绪低落,强迫症的注意力难集中,甚至部分轻度精神病人的幻觉症状,其知情意活动可以基本保持协调和统一。

 (二)社会适应

心理诊断的第二个要件是社会适应(social

adjustment)。这里包括对当前环境的适应,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适应,以及整体概念上的社会适应。重点是后者。

1.环境适应力 

一个人可能表现出对其目前环境的不适应。例如读不好书,不想上学,不适应某一件工作,这些确实属于社会适应方面的问题,同样需要引起重视和设法予以解决。但也应看到,此人虽然不适应上学,但也许很适合参军,或者适合个人创业。因此,环境适应力还不是判断一个人社会适应性的全部。

2.人际适应力 

一个人与别人相处总是困难,显示其存在社会适应的主要构成成分——人群沟通方面的障碍,进而也许会导致全面的社会适应不良。但同样也应看到,有的人虽然与人交往困难,却并不影响其社会生存。例如,一个略显孤僻的人可以在某一手艺领域大显身手,并不出现整体适应方面的大问题。

3.社会适应力 

这里指的是整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包括个体与自然、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和统一关系。

例如,本书最后一节里有一位中年女性来访者,诉说自己自幼至今几十年所遭受的各种不平和苦难。粗听起来,她叙述的每个情景、每一个人和每一个过程的因果关系似乎都符合逻辑,其结果都是值得同情的,甚至因此对她诉说中所涉及的那些人和事表示愤慨。正因为此,某记者为她刊发了一个整版的事迹报道以示声援。但来心理门诊时,她所控诉的对象却是从这个记者开始的,因为记者没有将“后续工作”继续下去。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么多的“不平”都会聚到她一个人身上,恰恰反映这可能是一位偏执型人格障碍者,她存在整体上的社会适应问题。

(三)自知力

心理诊断第三个要件是自知力问题。所谓自知力(insight)又称内省力,指个体对自己心理状态的认识能力。广义的自知力包括以下4个方面,其中心理症状的自知力是重点。

1.意识清晰度 

意识是临床医生最熟悉的概念,但又是被传统心理学领域所忽视的一种心理现象。在医学临床,个体处于严重的疾病状态,医生首先要检查患者意识的清晰度,是清醒,是朦胧,是谵妄,是昏迷,都要及时做出判断。实际上,在精神医学临床和心理学临床,同样需要准确判断患者或来访者的意识状态。

2.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self consciousness)这是指一个人对“我”的清晰认识。其中包括我是谁,我的身份,我的追求,我是否被别人读懂(理解)等。

心理学临床的很多青年来访者存在自我意识方面的问题,例如“自我拒绝”、“自我否定”者有之,长期陷于脱离现实的“理想自我”之中者有之,在“自我探索”过程中陷于迷茫者有之。还有一些青年来访者往往会询问自己是否有“双重”人格,但仔细追究往往发现只是处于自我意识的矛盾状态而已。

总之,自我意识的问题在青年成长期广泛存在。不过,我们也要注意到,有的人坚持自己的目标,并甘于长期甚至大半辈子不被别人“读懂”,不等于他就一定缺乏自知之明,也不能因此就认为他的自我意识存在问题。

3.对人格偏离的自知力 

这往往是表现在人格层面的某些观念(其背后是信念系统)方面的偏离或缺损,而本人则深信不疑。

心理门诊遇到的许多人格障碍(或人格偏离)者,往往自我意识的大部分都是正常的,但惟独对人格中某些信念或观念上的偏离缺乏自知力。例如,“人性观念”缺损或偏离的人,会发出“为什么要对别人的痛苦表现同情,难道杀人和杀鸡本质上有什么不同”的疑问;“家庭观念”偏离的人,发出“为什么一个人非得守着一个性伴侣”的疑问;“生活观念”偏离的人,发出“人为什么要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标准化观念”的人,发出“世界何日才能进入真正的公平和大同”的感叹等。这些都是对人格局部偏离缺乏自知力的表现。

4..对心理症状的自知力 

是指对异常的心理现象如幻听和妄想,对失调的心理活动过程如认知曲解,对知情意的失调如认知和情绪之间的矛盾,对自己与社会环境之间所存在的各种适应问题等,是否能够自己知晓。那些表现出明显的异常心理和社会适应困难但自己却坚决认为没有问题者,往往预示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反之,具有症状自知力的来访者往往是轻性心理障碍(见下文)。

三、“心理障碍”的诊断

依据上述知情意活动的协调性、社会适应性和自知力三项基本指标,以生物心理社会的系统观点,可将心理障碍分为以下几大类(修自黎学涛,1998):

(一)轻性心理障碍

其发生与心理社会因素关系密切,但也与生物学素质和人格类型有一定关系。

1.共同特点

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活动基本完整和统一,但存在心理活动的部分障碍。

基本保持对环境的适应,社会功能大部存在,但社会活动能力削弱。

自知力基本存在,本人能知晓心理障碍的存在,主动求医,但因人格的某些缺点,致使认知和行为的协调性削弱。

2.精神病谱中常见的类型

神经症:包括焦虑症、恐怖症、强迫症、神经衰弱、疑病症和转换症状等。

神经症样障碍:由各种躯体疾病早期的心理压力以及长期慢性过程的沉重负担的作用下,在躯体疾患相关症状中伴随的神经症样障碍。

适应障碍:由非剧烈但持久的生活事件引起的心理障碍,以情绪障碍为主(如烦恼、不安、抑郁、不知所措、胆小害怕等)同时有适应不良行为(如退缩、回避交往等)和生理功能障碍(如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等)症状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二)重性心理障碍

精神活动失去常态为主要特征的精神疾病,其中许多疾病机理尚不明确,对个体心理和社会的危害较严重。

1.共同特点

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活动的完整性和统一性遭受严重破坏,有的以某几个心理活动障碍为突出表现,有的出现心理活动的全面瓦解。

严重社会适应不良,甚至给本人和社会带来危害。

自知力缺损,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言行和状态,不承认有病,拒绝医疗。

2. 精神病谱中常见的种类

精神分裂症,分裂样精神病。

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障碍、抑郁症)

反应性精神病,急性应激障碍、癔症性精神病(分离症状)。

其他,包括偏执性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短暂精神病性障碍等。

(三)心理生理障碍

(四)大脑损害导致的心理障碍

(五)行为问题和人格障碍

个体成长过程中由于心理社会因素和遗传因素的共同作用,形成固定的习得性行为,或者人格某部分偏离正常,构成对自己和他人及社会的危害。

1.共同特点

某一行为或某部分人格品质(如反人性观念)偏离常态,不能通过自己的意志力予以约束。导致社会适应困难。

知、情、意活动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保存。

除了偏离的那部分人格观念(如反人性),其他方面的自知力保持完好。

2、精神病谱中常见类型

不良行为:烟瘾、酒瘾、药物依赖、过食、啃指癖、偷窃癖、拨毛癖等。

性变态:恋物癖、异装癖、露阴癖、窥阴癖、易性癖等。

人格障碍:反社会型人格、分裂型人格、冲动型人格、偏执型人格、癔病型人格、强迫型人格、依赖型人格等。

(六)特殊条件下产生的心理障碍

包括在催眠、暗示、宗教、与世隔绝、感觉剥夺等特殊情景下引起的心理障碍,由精神活性物质作用下出现的特殊心理现象,由于聋、哑、盲、肢残、畸形、器官摘除残疾引起的心理异常等。

  四、“心理问题”的诊断

  在确定或排除上文所列各类疾病或心理障碍以后,心理学临床面对的是更多的带着“心理问题”的来访者。

(一)何为“心理问题”

然而,有“心理问题”(psychological problems)这个具有诊断意义的定义吗?时至今日,医学界的许多人还是难以接受这个称谓,因为至少在医学典籍里找不到。其他领域如心理学、教育学、思政工作者能接受这个称谓,但他们不太关注心理教育和思想教育以外的话题,特别是不关心操作性很强的临床医学诊断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虽然确实有教育的问题,但事实证明许多情况下教育对其已不起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腾飞,伴随的一些负面问题突显起来,比如高校学生的安全问题、家庭问题、孩子的情绪和行为问题、中青年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问题、老年生活适应问题等等。

显然,来访者的这些心理问题往往并没有达到精神病学的疾病诊断标准或各种“心理障碍”的程度,也不是教育部门或政工单位派几个教师通过上课就能解决的。正因为这样,“心理问题”对于医学心理学、对于健康心理学以至于对于社会生活中人,都是很重要的概念,但却都没有确切而统一的、能被广泛接受的定义。这也是医学心理学与某些相关学科长期不协调的问题之一。

我们希望,总有一天能够找到一个关于“心理问题”的确切定义。但目前还不行,还只能寻找操作层面的概念。

在笔者主编的《临床心理问题指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前言部分,曾对“心理问题”的名称或操作定义做了探讨,或对国内医学心理学的临床工作有参考价值。

附:《临床心理问题指南》前言摘录:

首先,需要对“心理问题”含义和范围(操作定义)做一个说明。

2006年3月,本人主编的《医学心理学-临床心理问题指南》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简称《指南》)。作为本人主编的8年制规划教材《医学心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的配套教材,规划教材的所有著名作者都参加了《指南》的编写工作。这是国内几十年医学心理学教学、科研和临床基础工作上,首次尝试为医学心理学设定“心理问题”的操作框架,其中涉及生活、工作、婚姻家庭、儿童、人际和心身疾病等方面的“心身问题”和“心理问题”共19章。在编写体例上,则以医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为依托,综合介绍有关心理问题的临床表现、流行与危害、理论解释与发生机制、评估与诊断、干预原则与方法等,强调可操作性,突出临床应用性,并努力反映作者各自的特长和长期的工作积累。

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科技部首次组织一个经费规模几千万的《心理疾患防治研究与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简称《项目》)。原《指南》作者中有8位教授(胡佩诚、姚树桥、何金彩、杨凤池、刘盈、潘芳、吴均林、姜乾金)应邀参加首次专家座谈会,另有多位在不同阶段参与工作,5位担任《项目》各临床心理问题课题的起草工作,本人承担了整个《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报指南等各阶段执笔和报告任务。在最终形成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指南中,包含了原《指南》中的许多心理问题,如压力问题、家庭问题、儿童问题、情绪问题、有关心身疾病问题等;研究目标与内容也与《指南》一样,涉及各种心理问题的临床表现、流行与危害、理论解释与发生机制、评估与诊断和干预原则与方法,强调可操作性和临床应用性;在研究特色方面,有关领导强调“自主创新”和“本土化”,这也与《指南》编写目标一致。

2010年7月,本人主编的8年制规划教材《医学心理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经商议,决定在前述两项工作基础上,重新组织编写《指南》。具体做法是,加强生活中的“心理问题”,适当淡化“心身问题”;加强心理学临床操作指导,适当淡化医学基础内容,最终构成目前书中的“心理问题”框架与相关内容。

(二)“心理问题”诊断困难

从上面附录内容可见,因为“心理问题”定义的模糊,必然导致诊断的困难。

从系统论的认识角度,世界上任何事物,其内部的每一个侧面、每一个维度,都应该是连续体。比如身体健康状态,除了一端的“健康”和另一端的“生病”,大多数人处在中间状态。其中必然有不少人处在“亚健康”状况;又比如体重,消瘦与肥胖症是两个极端,中间是大多数,但也一定有“亚肥胖”的问题。同样,心理健康涉及各种心理现象的“健康”,各种心理活动的“健康”,各种心理活动之间平衡的“健康”,以及保持人与环境之间的一致性的“健康”。但“心理健康”的一端只能是少数,另一端的“心理疾病”也只是少数,多数人处在中间状态,其中一些人在某些方面会处在“亚心理疾病”状况,这也许就是“心理问题”。

生物医学模式指导下的医学临床工作,早已习惯了按疾病诊断标准来处理求诊者。其任务是确认是否存在躯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亚健康”和“心理问题”,则不被重视。因此,如何给这些“心理问题”下诊断,就成为医学的空白。

医学心理学和心理学工作者希望能够在人类保健领域开拓出一个新的服务平台,这个平台的研究和服务对象就是这些有“心理问题”的正常人。

但是,理论和目的确定了,不等于具体的方法也解决了。最大的障碍仍然是缺乏有共识的定义。虽然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人长期关注这个领域,并不断地探索着。

2007年底科技部出乎意料提出的关于“心理疾病”防治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设想,让人见到了这方面的曙光和希望。项目的初衷是开展对那些非疾病状态的心理问题的研究并向全国示范,最终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由于笔者全程参与了前期工作,对此间所出现的一些小插曲深有感触,久久回味。例如在这个课题的建议书论证阶段,有关医学心理学专家就担心这个“心理疾病”用词易与耳熟能详的“精神疾病”相混淆,应改为“心理问题”或“心理疾患”,后经张侃教授提议改为“心理疾患”。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这个用词还是先后遭到精神医学领域专家的质疑,认为心理疾患还是属于精神疾病。可见,“心理问题”是一个尚未被确认的概念,这是事实。但它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也是事实。(在对此稿进行再次修订的2011年底,笔者有幸再次受邀参加并作为专家组长主持第二个类似的“心理问题”国家支撑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申报评审会议。由此让人在国家层面上进一步看到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远期希望。)

总之,在“心理问题”方面,虽然公认很重要,但却有很长的路需要走。

(三)“心理问题”的现象学诊断

正因为概念的不统一,目前对“心理问题”的诊断,多采用理论性的思辨或现象学的描述等方法。

由于各种理论(包括各种信念、信仰甚至观念)的不同,对心理问题的思辨也就不同。例如,对待苦行僧式的自残生活,一般人可以考虑属于心理问题,但信仰者则认为这很正常。

由于对“现象”的认识不同,对心理问题的描述自然也就不同。例如,教师可能采用“上课注意不集中”、“学习成绩下降”或“学习问题”,医生可能采用“眩晕”、“记忆力下降”或“焦虑情绪问题”,社会工作者可能采用“学校适应问题”。

日常生活中的许多常识性心理问题,如家庭矛盾、夫妻不和、生活压力、抑郁情绪、网络依赖、性功能问题、社交紧张、多食肥胖等,在没有达到相应的精神病诊断标准情况下,都可以采用理论性的思辨(如作者所重视的“压力问题”)或者现象学的评估和诊断方法。

在笔者等主编的《临床心理问题指南》(2006a、2011)书中,所列的“心理问题”有:生活压力、家庭问题、社交紧张、职业耗竭、多食肥胖行为问题、儿童行为问题、A型行为问题、与性活动有关行为问题、成瘾行为问题、人格障碍、焦虑、抑郁、失眠、疼痛、更年期综合征、躯体化障碍、冠心病、脑血管病、消化系统病、糖尿病和肿瘤的临床心理问题等,包容了以上两种情况。但其中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有交叉。

在前面提到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所列出的“心理问题”课题包括:压力问题、家庭问题、儿童问题、情绪问题、有关心身疾病问题等。

目前国内流行的心理咨询师培训范本里分“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标准,也值得我们关注。其中强调了个体主观感受上的(心理冲突)痛苦程度及其特点等。

五、“心理问题”的系统评估

心理问题往往是系统的问题,这个“系统”本身,就是一种理论、一种信念或信仰,或者一种观念,就像作者的压力系统模型。

因为是“系统”,自然需要分解、分维度或分层次进行评估。如何分解、分维度,往往又需要进一步的理论支持。

以下仅基于生物心理社会理论模式和压力系统模型两个理论基础,对心理问题的系统评估问题作分别讨论。

(一)生物、心理、社会三维评估

生物、心理、社会模式对于所有的医学心理学工作者都不陌生。从生物、心理、社会三个维度,深入评估某一个“心理问题”,应能轻易地被理解。

可以结合图4-5-2所显示,以临床晤谈、观察和调查为主要手段,在对有关因素做前文的现象学评估基础上,对个体的三个维度的功能情况做出描述性评价。同时始终要注意先排除或确定躯体疾病诊断。

(1)心理维度:包括各种心理现象是否正常及是否协调,如记忆力减退、情绪低落、缺乏意志力、学习效果差等。自知力方面:意识清晰度(如意识清晰);自我意识(如自我拒绝);人格自知力(如对反人性观念缺乏自知);症状自知力(如主动求助)等。

(2)社会适应维度:包括各种社会适应功能,如环境适应力(如对噪声敏感);人际适应力(如与同学矛盾);社会适应力(如缺少社会接触);文化适应(如文化或亚文化方面的冲突)等。

(3)生物维度:包括各种躯体症状(如头痛)、功能(如眩晕、疲乏、体力下降),心身症状(如失眠)和可能的相关疾病(如胃病发作)等。

对于这种建立在现象学基础上的生物、心理、社会的维度评估,尚需要医生自己对来访者做出系统的整体判断,才会有助于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干预。

(二)压力系统模型的分级评估

根据压力系统模型,“心理问题”可以分别作以下分级的评估(参见第四章第九节):
压力因素的现象学评估,并作出多轴的描述性诊断;在上一项基础上,对压力的三个层次作出描述性判断; 压力系统的整体分析与判断。

经十几年临床使用,这样的分级评估与诊断有助于理解和把握心理门诊中的某些“心理问题”,有助于开展相对应的心理干预(见第六章第一节),具有临床可操作性。

1.压力因素的现象学诊断 

按照压力系统模型,根据图4-5-1所显示,可以对个体的生活事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社会支持、人格特征和应激反应各因素分别做出是否偏离的判断,并做现象学的描述并简单列表(表4-3)。例如:遭遇某某生活事件、绝对化的认知、消极应对方式、社会支持缺乏、完美主义的个性、行为退缩等,并判断其中的“启动因素”和“重要因素”。

2.压力的三个层次诊断 

从临床心理工作的角度,将应激多因素的系统关系用图4-7表示。图中将心理问题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心身症状。临床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首先是各种情绪的、行为的或心身症状的主诉或表现,这是系统中多因素相互作用的“表现”层次即心身反应,往往最容易被本人所感知,也容易被其首先报告。例如焦虑、抑郁、失眠、夫妻不和、成绩下降、逃学。

第二层次:包括生活事件、认知评价、应对方式和社会支持等主要应激因素。通过整体分析,可以判断这些因素与第一层次心身反应之间的关系。例如因社会矛盾或生活变故而抑郁,因对性的认识错误而致性功能障碍,因人际冲突而失眠。

第三层次:人格因素。人格作为系统中的核心因素,最不容易被本人所感受和报告,从干预效果来看也最难以改变。

几乎所有临床遇到的心理问题都有人格方面的原因。例如:人格缺陷,往往导致人际冲突和因此表现出的各种心理症状如焦虑;偏离的人生价值观,会导致对读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引起家庭冲突的增加,继而出现逃学、失眠;求全、完美主义性格会引起认知偏差,应对消极并出现抑郁症状;习惯清净的人与马虎随便的丈夫结合,会导致双方家庭冲突,生活情趣低下和家庭支持水平的降低等。

3. 压力系统的整体分析与判断 

结合以上三个层次的评估情况,对个体的压力系统作出整体的评估与判断。例如,来访者存在哪些压力因素的异常,其中的认知因素和人格因素起到多大作用,系统中的各种因素之间是否存在恶性循环,压力系统的平衡性和稳定性(例如有的来访者一段时间能保持平衡,一段时间严重失衡)等。

这种系统评估方法,为个体心理问题的全面诊断和有效心理干预措施的制订与实施,打下必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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