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生活——一次三则小故事(58
了解《民法典》对民事权利的保护 #生活常识#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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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跳单行为”仍需支付中介费
小明通过中介公司的推荐,找到了心仪的二手房,但手头紧张的他希望省一笔中介费,故与原房主私下商量达成共识,双方协定由小明直接和原房主签订买卖合同,绕开了中介公司。
那么,中介公司在发现小明跳单“节省”中介费的行为后,等否要求小明支付中介费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明的这种跳单行为仍需支付中介费。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的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中介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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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小美承租了刘奶奶的房屋一套,后来打算买下这套房子,但是突然得到刘奶奶的通知,说她前几天已经将房屋出卖给别人,并且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小美这时候还能不能要求刘奶奶将房屋卖给自己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小美不能要求刘奶奶将房屋卖给自己,但是可以请求刘奶奶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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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保证期间
小陈向小王借五万块钱,借期一年,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次年11月4日止。小王怕小陈到期还不了钱,让小陈找个保证人。于是小陈找来小张,三方在借款合同中增加了保证条款:小张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那么,小张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时间到什么时候为止呢?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上述案例中,小王、小陈、小张关于保证条款的表述视为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即保证期间到2022年5月5日期满。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原标题:《民法典与生活——一次三则小故事(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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