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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1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3029550(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3023071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四溢坊醋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食醋600吨项目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贾令镇夏家堡村东北1600米处
山西四溢坊醋业有限公司
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食醋600吨。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库、蒸料酒精发酵区、醋酸发酵间、熏醋区、淋醋区、晒醋间、调配区、二次灭菌区、洗瓶及灌装车间、成品库、锅炉房、办公区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施工现场围挡作业,物料遮盖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和道路洒水抑尘;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和绿化,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燃用天然气,并安装低氮燃烧器,确保锅炉烟气达标排放;熏醅工序采用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废气达到《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要求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醋糟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在车间堆积。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设食堂、住宿、洗浴等设施,厕所为旱厕;食醋生产线设备每年冲洗两次,产生的废水约0.8立方米,由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锅炉废水、软水制备设施排水及少量盥洗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泼水降尘不外排。4、加强噪声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位置,将各种风机、泵类、粉碎机等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和隔声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粉碎工段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醋糟等外售给当地养殖户做饲料;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瓶送废品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