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3年度云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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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12月29日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点击数: 3476文字:【 大 中 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为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云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发布如下:
一、云南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
“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危险废物产生量总体保持在330-350万吨/年,利用处置经营能力总体保持在350-400万吨/年,全省危险废物产处能力目标总体匹配,但呈现利用价值高的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等废物能力过剩,砷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低价值、难利用的危险废物能力短板突出。
2022年具体情况:全省申报产生危险废物347.63万吨,产废区域主要集中在曲靖市、昆明市、红河州、怒江州、大理州,合计产生量约占全省总量的80%;产废类别和行业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HW48冶炼渣、磷化工行业的HW34废酸、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的HW18焚烧处置残渣、焦化和新型煤化工行业产生的HW11精(蒸)馏残渣,以及HW49其他废物,合计产生量约占总量的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核准经营规模391.1万吨/年,其中3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核准经营规模约占总规模的2.75%,4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核准经营规模约占总规模的8.45%,有色金属冶炼废物核发经营规模约占总规模的61.39%;其他利用处置单位核发经营规模约占总规模的38.6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7家,设计处置规模327吨/日。
二、危险废物经营能力生产负荷率情况
2022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中,自行利用处置占比68.18%,委托利用处置占比31.7%。总体上看,全省危险废物产处能力总体匹配,但利用处置经营单位负荷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全省总体负荷率在30%左右。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废渣(不含电解铝)经营能力生产负荷率24.03%;废酸经营能力生产负荷率44.44%;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负荷率8.9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生产负荷率46.89%;电解铝废渣经营能力生产负荷率72.3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生产负荷率56.3%。
从经营单位负荷率来看,全省有色金属冶炼废渣(不含电解铝)经营能力中的废铅蓄电池、铜冶炼烟尘、铅锌冶炼烟尘、铅锌冶炼净化渣(锌含量8%以上)、铅锌冶炼精炼渣利用能力产能存在过剩。近年来,云南省已经在逐步优化有色金属冶炼废渣(不含电解铝)经营能力,其中2022年在2021年基础上下降16.86%。
三、部分在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情况
目前,全省已建成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为电解铝废物24.2万吨/年、煤焦油9.5万吨/年、含砷废物填埋场15.6万方。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10万吨/年、含砷废物刚性填埋场19.6万方。
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
目前,云南省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缺口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HW48(高砷烟尘渣等含砷废物、电解铝大修渣和锌含量8%以下的铅锌冶炼浸出渣)、HW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HW49(危险废物沾染物)、工业废盐;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HW48(富含铜铅锌锡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废物)、HW31(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HW50(废稀贵金属催化剂)、泥磷等。
鉴于全省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利用处置、利用处置产业实际生产经营负荷等情况,建议社会资本投资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避免产能闲置、减少资源浪费。 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类别进行动态更新。
特此公告。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3日
网址:关于发布2023年度云南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建议 https://www.yuejiaxmz.com/news/view/56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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