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零距离 法律援助进家门
发布时间:2024-11-11 23:17
近日,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湖南君社律师事务所律师反馈信息,残疾人李阿姨诉请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据悉,李阿姨今年60岁,育有三个子女,因病致残导致腿脚不便。两个子女成家后,李阿姨便一直与未成家的大儿子居住在一起。现大儿子有外出务工打算,李阿姨考虑到自己后续生活保障,要求三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无奈寻求法律帮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并进行初审,李阿姨的情况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服务。因李阿姨年迈且行动不便,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李阿姨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充分了解其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具体诉求,宣传相关法律援助政策,现场为李阿姨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维护其合法权益。
永顺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设绿色通道,将“法律援助惠民生”延伸到群众的家门口,不断提高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1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18件,妇女案件38件,未成年人案件14件,老年人案件16件,残疾人案件4件;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提供上门受理服务2次,切实保障了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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